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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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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98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6日11:21:34 打印此页 关闭

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

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是什么?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如何办理?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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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焚烧有如下规定:

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

(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

企业办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需要的资料:

(一)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人员经专业培训。

(二)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营的危险废物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与场地所有者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或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危险废物填埋、焚烧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四)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和经验收合格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

(五)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六)不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必须达标安全处置。

(七)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本公司专业办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资质认证证书,速度快、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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