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制度,规范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7号公告规定,HACCP的认证依据包括:
GB/T 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 14881-201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致敏物质的管理和食品欺诈的预防两项内容)
认证机构可在上述认证依据基础上,增加符合《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作为认证审核补充依据,例如以下:
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3号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
认证机构应在上述认证依据基础上,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HACCP认证依据/认证范围HACCP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官方承认的标准化体系。2015年11月,中国HACCP认证制度获得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技术互认,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我国通过了HACCP认证,在国外也是受到权威的承认的。
ISO22000其实是ISO9001与HACCP的融合,但是在ISO22000里的8.2条款(针对HACCP的内容)比较薄弱,所以很多组织对ISO22000还是有点不满意,认可度不是很强。但是我国在22000的基础上,增加了专项技术要求,作为ISO22000 8.2条款的补充。所以从认证角度来说,HACCP的认可度在国内外都是比较高的。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和基于关键控制点建立起来的食品安全体系在我国的法律依据上也是有所区别的。在我国如果你通过了ISO22000认证,并不能说自己是通过了HACCP认证,两者是独立的认证体系。HACCP的法律基础是GB/T 27341和GB 14881(乳制品有单独的GB/T 27342),必须一起来用。
HACCP体系认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产品生产企业应为有明确法人地位的实体,产品有注册商标,质量稳定且批量生产;
二、企业应按GMP和HACCP基本原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有效;
三、企业在申请认证前,HACCP体系应至少有效运行三个月,至少做过一次内审,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实施了确认、整改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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