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构成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原则、指标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包括第三方机构)对售后服务水平进行评价,以及为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 19011:2002,IDT)
SB/T10409 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售后服务 after-sales service
向顾客售出商品或从顾客接受无形产品开始,所提供的有偿或无偿的服务。
注:售后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随合同签订而提供的活动,例如测量、规划、咨询、策划、设计等;
2)在商品售出到投入正常使用期间所涉及的活动,例如送货、安装、技术咨询与培训等;
3)商品质量涉及的活动,例如退换、召回、维修、保养、检测、配件供应等;
4)以获得顾客反馈或维系顾客关系而开展的活动,例如满意度调查、顾客联谊、商品使用情况跟踪等;
5)以商品为基础,为顾客提供相关信息的活动,例如商品使用知识宣传、商品或服务文化宣传、网站或短信传递服务、新品推荐等;
6)在有形产品或设施基础上提供文化理念或相关服务的活动,例如景区、餐饮、酒店、商场的服务。
2.3售后服务管理师 after-sales service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通过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职业资质的管理人员。
3.3评审员 auditor
具备资质、从事评价审查的专业人员。
3.4 评价 evaluation
对事物在性质、数量、优劣、方向等方面做出的判断。
3.5
评价体系 evaluation system
以对事物进行评价为目的,依据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要素构成的整体系统。
3.6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ex
具体的、可观察的、可测量的评价内容。
4 评价原则
4.1 公正性
评价应公平、公正,遵守GB/T19011-2003中第4章的要求。
4.2持续改进
售后服务评价应是持续性的,得出评价结果后,应至少按年度进行监督评价(包括顾客、第三方的监督),至少每三年重新评价一次,达到保持和改进的目的。
5评价指标
5.1 售后服务体系
5.2 组织架构
5.3 设立或指定专门从事售后服务工作的部门,并有合理的职能划分和岗位设置。
5.4根据需要,服务网点覆盖商品销售区域,能够对服务网点进行有效管理。
5.5可通过自建或委托设立服务网点。